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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评论 admin on 27 Feb 2010 11:22 pm

保密法修改有利经济技术情报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讨论了“保密法”的修改,媒体放出了些有关的情况,几张经济报纸比较详细,例如《21世纪经济报道》http://www.21cbh.com/HTML/2010-2-25/166288.html和《新京报http://news.sina.com.cn/c/2010-02-25/013619732666.shtml要点主要有几个,一是对秘密事项区分为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实际上限定了国家机密的范围;二是对国家机密确定了时限度,最高30年,还有就是取消了保密局的行政许可权、调查权和罚款权等。报道提到这个修改确是受到力拓案影响,当时我们的策略似乎考虑欠周,一开始就由政府发言人出面认定属于国家机密,后来又退到商业机密,有人说是政府屈服退让,他们完全不明白事情的分量轻重,这个变化固然会有损“面子”,但是不当定性坚持下去问题会更糟糕。我觉得这个“信息-反馈”机制的存在说明国家领导还是清醒的,没有被当时那些几近大字报的亢奋言论搞糊涂。

今后一些年里中国与外国在经济技术产业上竞争乃至摩擦甚至冲突不但不可避免,而且必将愈演愈烈,但是“桥归桥,路归路”,什么问题什么样解决办法,乱讲政治,动不动“不高兴”最终证明损害国家根本利益。

这次透露出来的保密法修改意向是朝正确的方向走的,对从事经济技术情报工作的企业和机构来说,也是利好消息。那种不懂装懂的“敌我斗争”观念必将极大地束缚我们自己的手脚,比如不敢提对外的经济技术情报工作,估计就是有人怕外国污蔑我们“盗窃情报”,那些人不明白其实藏藏掖掖反而显得心虚,经济技术情报工作完全可以是正大光明的。

当然即使法律完善了,也不是一切高枕无忧,许多人对法律太实用主义了,不仅几乎所有法律都留有可以任意行事的“后门”,实践中更有某大领导一不高兴了,什么法律只能成为废纸。但是有进步总是应该肯定,现在大家都知道了,社会进步急不来,一步步在走就有希望,只要是在正确的方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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