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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道路很漫长 admin on 21 Apr 2010 11:19 pm

小心时髦的“新兴产业”

出差几天刚刚回来。看到台湾《天下杂志电子报》一篇好文章,其实是原载《联合报》4月15日的“我们需要莱特希尔报告”http://www.cw.com.tw/article/index.jsp?page=1&id=40703,作者为暨南、清华、静宜大学荣誉教授李家同(简历http://www.chinataiwan.org/zt/twzt/gaoxiao/qita/xiaozhang/200903/t20090331_859538.htm)。好在文章不长,我就破例全文照搬,无需再多说什么:

[以下引用]我们需要莱特希尔报告

作者:李家同  出处:《天下杂志电子报》Web Only 2010/04

 我们社会上有时会流行某一种服装,或是某一首歌,其实,我们的科技也有流行的,举例来说,奈米科技就曾经红透半边天,最近好像已被打入冷宫,当红科技应该是云端运算。

 这种现象,我已很熟悉,也使我想起当年人工智能享有全美国爱戴的时代。连我的博士论文也与人工智能有关,但我始终知道人工智能没有什么实用性,我也感觉到人工智能有一种先天性的问题,永远解决不了的。只是我当时年轻,无法将我的想法精确地讲出来。

 英国人工智能的例子

 美国曾经由政府大力地支持这种研究,他们的国科会比较不太会特别看重那一个领域,可是美国国防部就不同了,他们给了好多经费去支持人工智能的研究,我当时在美国,我们计算器系的教授们喜出望外,个个可以从美国国防部拿到好多钱。

 就在此时,英国政府却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做法,他们请了一位著名的数学家,莱特希尔教授(Sir James Lighthill,他有爵士头衔),对人工智能做一个彻底的评估,这位教授在三个月内,足不出户地看了所有重要的相关论文,写出了一份报告,世人后来称之为莱特希尔报告。这份报告斩钉截铁地说人工智能绝不可能有什么用途,因为它只能被用来解决简单的问题。英国政府以后没有在人工智能上作大量的投资。事实证明,莱特希尔教授是对的,日本的第五代计算机计划就是根据人工智能,不知花了多少钱,最后无疾而终。

 人工智能并非唯一的例子,美国国防部又曾投资了大批银子去发展一种计算器语言,叫做Ada语言,我还记得当时的美国国防部长以隆重的仪式宣布这个决定,这是1977年的事,我当时就认为这个研究计划毫无道理,果真不出所料,大家早已将Ada忘得一乾二净,你如去问年轻的信息系教授,恐怕都不知道Ada是怎么一回事,有些人恐怕听都没有听过。

 有些新科技还未成熟

 希望政府官员知道,很多红极一时的研究是不该大量投资的,政府应该常常请一位有逻辑思考能力的学者对一些被大家捧上天的研究作一评估,莱特希尔报告精彩的地方是它完全根据普通常识,也许因为莱特希尔是数学家,他的论述完全合乎逻辑,无懈可击。我们实在需要这种头脑清晰的数学家,因为他可以替国家节省很多的经费和精力。

我国有时不仅会将某种新科技捧上天,更会忽然地对某种产业惊为天人,有时甚至于会说这个产业前途一片看好,精明的企业家当然不会随音乐起舞,但一些普通常识不够的年轻人却会一头栽了进去,也因此吃了很大的亏。比方说,网络产业曾经红过一时,很多年轻人书都不念了,跑去开一家网络公司,卖某类产品,结果搞不出所以然来。最近,政府一再鼓励的有些产业,即使在先进国家都是未成熟的产业,我国这种人云亦云的现象,令人忧心也。[引用结束]

4 Responses to “小心时髦的“新兴产业””

  1. on 26 Apr 2010 at 12:42 1.赵HM said …

    不小心来看了,发现文章都很好呀,字字珠玑,只是看不到博主介绍,有点纳闷呢

  2. on 12 Jul 2010 at 05:54 2.Hugh said …

    M老师:
    您好,我现在对技术与产业的关系有一个粗浅的想法,现向您请教了。我觉得产业,是在人类文化发展和变革背景中,根据已有技术和思想创意,按照市场化原则,并由市场的力量所决定的规模化的经济活动。另一方面,已有技术并不一定能够完全支撑创意所构建的新的产业类型,产业构想的形成反过来推动了人类技术的更新和进步。也就是说,技术不断完善推动产业固化,技术完善又推动成本下降以及产业发展。
    现在所谓的创意产业,我觉得并不一定需要新的技术支撑,与其说它是一种产业类型,不如说是一种产业催化和形成手段。
    我本人对这个问题研究较少,以上的观点只不过是简单的认识,希望M老师指点。谢谢

  3. on 12 Jul 2010 at 09:06 3.admin said …

    你对产业的看法我基本上赞同,但是我觉得观察产业不仅要看它与技术的关系,还要看与市场、竞争者和其他外部环境的关系,所以仅仅研究技术与产业不足以认识产业。关于创意产业,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我想其中相当大的部分(可能不是全部)应该需要技术的支撑。但是创意产业确实不是一种常规的产业划分,它与常规的产业部分覆盖,但应该也属于一种划分,类似知识密集产业劳动密集产业,只是一种说法,只要自成体系,自己不矛盾就行。需要小心的是将创意产业去对照传统划分的产业。意见仅供参考。

  4. on 12 Jul 2010 at 22:59 4.Hugh said …

    感谢M老师的解答。我文字中的产业,其实应该是指新兴产业,因为新兴产业需要新的创意,当然,旧的产业经过创意的改造还是可以变成新的产业。新的产业应该是与价值观、文化、技术、资本、低成本、超额利润、市场、时空等相结合的产物。这样的结合就是创意。我的意思是现在的创意产业属于产业类型吗?M老师说应该也属于一种划分,我是干脆把创意产业理解为创意(动词)+产业(名词),而不是创意(名词)+产业(名词),创意是新的产业形成的催化剂和手段。但是经过创意,也并不见得一定带来新的产业,比如说,一开始超市的塑料袋,有人提出免费赠送,那么塑料袋销量会大增,这样算形成更大的产业,不算新的产业了吧。甚至反过来,禁塑令甚至会减少塑料袋的销量。也就是说,新产业需要创意,但创意并不带来新产业。然而,创意本身并不是产业,只不过是手段。不知道这样的理解可行不?再次请教M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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